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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建设评估办法及评估细则的通知

  文章作者:王娟华来源: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浏览次数:2048字体:字体颜色

各小学:

    现将安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建设评估办法(试行)>及<安庆市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建设评估细则>的通知》(教基〔2014〕3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对照评估办法及评估细则,结合本校实际,选定特色项目,确定规划年份,于11月18日前上报建设规划表(市局文件附件3),电子稿发送到156800163@qq.com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建设评估办法及细则的通知doc.doc

 

 

 

 

枞阳中心学校

2014年11月10日

·上篇文章: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下篇文章:转发县教育局《关于班班通项目学校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维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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