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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办理2015年度职称外语及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王娟华来源: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浏览次数:1748字体:字体颜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201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发〔2005〕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办理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一)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

    1.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4.在野外艰苦岗位上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血防等工作满5年以上,且每年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以及在县城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6.取得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相应级别合格证书者;

    7.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8.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

9.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者;

10.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

(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申请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者;

2.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4.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5.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员)合格证者(全国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1-4级均不在此列);

6.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办理程序 

符合办理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县人社局核准上报。 

(一)本人申请。申报人员应认真填写《职称外语免试审批表》(附件1)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符合相应免试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以及在县城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免试时须提供本人任期内各相关“年度考核表”、“调资审批表”或“现场工作日志”等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年龄、学历(硕士学位)、专业条件,已办理免试审批表的,以后在申报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重复审批。

(二)审核确认。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对象所提供的免试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初审,符合有关免试条件的,应在相应《审批表》及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上验章。同时应附:《申报职称外语免试人员花名册》(附件3)或《申报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人员花名册》(附件4)。

(三)汇总上报。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审验好的免试材料于5月20日前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汇总后,由我局报市人社局统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逾其不予受理。

三、表格下载

申报所需有关表格可从“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附件:

    1:职称外语免试审批表.doc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doc

    3: 申报职称外语免试人员花名册.doc

    4: 申报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人员花名册.doc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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