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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教育局 县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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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

    现将枞阳县教育局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分别对照办学基本标准,填报相关表格(附表一填报对象为完小,附表二填报对象为教学点。报表需加盖公章于本月15号前报中心校审核)。各校据实摸底,整合现有资源,预留实验、图书等室,力求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2015年10月8日

枞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审核基本标准督查表(附件1)).xls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doc(内含附表2)

·上篇文章: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和审核上报的通知
·下篇文章:转发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空间注册应用等 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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