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教基〔2016〕25号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转发<安徽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铜教督〔2016〕12号)和《铜陵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铜教办〔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推进2016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督促各校落实2016年8月31日全县秋季开学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秋季开学工作暨年度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查时间。9月1日—9月10日。
三、督查内容。对各校秋季开学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查重点包括: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招生工作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落实、暑假补课和择校乱收费治理、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等(督查重点内容详见附件)。
四、督查方式。采取事先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组到达学校,听取简要情况汇报后,深入学校开展督查。
五、督查程序
(一)学校自查。8月30日至8月31日,各校开展自查。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自查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自查报告于9月1日报基教科(电子稿发送到基教科邮箱,邮箱号:ahzy163@163.com)。
(二)县级排查。县教育局派出督查组重点检查受灾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了解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问题。
(三)省市抽查。9月上旬,迎接省、市督导组抽查。每个县抽查学校不少于8所,由省、市督导组到达后随机抽取。督导学校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少于2所。
六、督查人员组成
教育局领导、机关二级机构负责人、责任区督学组长和督学, 教育局领导为本次督导检查组组长。
七、几点要求
(一)督查组应深入基层学校,检查了解情况 ,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督查结束后向被督查单位口头反馈督查情况,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督查组要做好督查记录,根据督查内容撰写督查总结,总结主要包括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学校工作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等,报告应实事求是、观点鲜明、文字简练。书面材料于9月11日交基教科(电子稿发送:ahzy163@163.com )
(二)督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要求陪同,不得接受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希望各学校接通知后,统筹安排,精心操作,确保开学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枞阳县教育局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