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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三至五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王娟华来源:枞中校浏览次数:3411字体:字体颜色

 

枞中校〔2017〕 11 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三至五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

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提高小学教学质量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为检验和评价教学成果,促进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全面提高,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的要求,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工作由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其他年级教学质量检测由各完小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场设置


1、小学毕业考考场设置

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以完小为单位,中心学校共设十二个考点,44个考场(每考场原则上安排30人,考场安排另行公布)。各校校长为考点负责人,各考点要成立考务组,制定考试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在本校参加考试,考生座位号由中心学校统一编制,单人、单桌、单行。考桌一律背向考生,考桌要前后整齐,左右要平行。考场内要保持清洁、卫生。考场标志必须张贴在紧靠考场正门外侧的墙壁上。各考点于考试前一天从小号到大号粘贴好各考场的座位号(座位号由各校按照中心校编排的号码手写或打印),并将学生座位卡下发给学生。

二、考试时间:

1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

6月20日  上午:  语文   8:00—9:30

                       数学  9:50--11:20

2、三至五年级:

6月26日 上午:   语文   8:00-- 9:30  

                       数学  9:50--11:20

三、监考教师安排及监考须知

1、监考教师抽调及安排

毕业班监考教师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每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各校监考教师按本校考场数每考场两名监考教师计算报名单。毕业班监考教师应是毕业班教师,不足可选择其他年级教师担任。

2、监考须知

1)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比照高考《监考守则》要求,忠于职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发现作弊现象,及时如实报告考点负责人,并做好记录。

2)监考教师须于当日早上7:20前自行到达所在考点。

3)监考教师必须认真按照考场工作程序组织考试。监考教师在每科考试预备前10分钟到考点试卷保密室领取该科密封完好的试卷直入考场,考试前15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发现问题及时当众提醒考生纠正,如属舞弊行为等情况,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处理。

四、考务安排

1、准备:

各考点于考试前一天,按常规考试要求,安排好有关考务工作。

2、保密:

各考点设临时保密室。保密员由学校安排两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至少有一名行政人员)。

3、领卷:

六年级试卷由各考点第一考场主考教师(具体名单见监考教师安排表)当日早上6:40到中心学校办公室领取试卷带至考点,经考点负责人验收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其他年级试卷各校派人于625日上午10点之前到中心学校领取。

4、备用试卷:

各考点备用试卷必须经中心学校同意后方可启用。考试结束后,备用试卷连同答卷一并带回中心学校办公室。

5、考试:

1)考试信号:各考点要安排专人司号,司号人员严格遵守统一的考试时间。

2)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宣读《考生守则》(见附件3),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3)开考前5分钟听哨音拆封试卷袋并分发试卷。

4)监考教师在分发每科试卷前,要当场认真检查试卷袋所注明的试卷科目与当次所考科目是否相符,每份试卷有无漏印、重印、错印等问题,如有问题,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试卷下发后,要求考生写好校名、姓名、号码。监考教师要逐个检查校对以防错写、漏写。不得作其他任何记号。

5)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按考号顺序(小号在上)依次收齐试卷。仔细点清分数(包括缺考试卷),核对无误后,按要求装订。

6)缺考试卷由监考教师在试卷姓名处填上“缺考”字样。

6、答卷装订:(六年级)

以考场为单位,按从小号到大号顺序,每十分订一本(左上角订一针),尾数放在最后一本。试卷装好后,经考点负责人验收无误后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后,监考教师及考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送考点保密室封存。

7、试卷交接(六年级):

考试结束,各考点将答卷、备用卷打包加盖学校公章,考点负责人签字后,由领卷人在当天下午二点半之前交中心学校办公室集中保管。

五、阅卷与教学质量分析

小学毕业会考考试阅卷、评分统计、质量分析由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定于621日进行。阅卷教师各校按六年级班级数每班抽1名非毕业班课任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枞小、城关、石岭、旗山另加2名教师)。三至五年级考试结束后,各校应及时组织阅卷、评分统计并进行质量分析,填好《期末质量检测成绩分类分析表》(见附件),于710日前报一份到中心学校。

六、注意事项

1、各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学生安全工作。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校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各校一律不准对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公布。

3、毕业班监考教师、阅卷教师名单于614日前报电子稿到中心校。考场安排、监考教师安排将通过中心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5、阅卷教师于621日七点半之前到达中心学校办公室,每位教师带一个计算器。

6、查卷由各校登记,集中到中心学校办理。

7、考试相关资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56800163@QQ.com

以上通知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2017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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