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中心学校公办园联合招生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十四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枞阳县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枞教体基〔2023〕14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
幼儿园公开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2.免试入园的原则
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计划
1.枞阳镇老庄幼儿园(渡江北路港城广场附近)
小班4个,中班4个,大班4个。
2.枞阳镇月牙幼儿园(刑侦大队东侧)
小班3个,中班3个,大班3个。
3.枞阳县经开区幼儿园(长安路新旗小学附近)
托班1个,小班1个,中班1个,大班1个。
三、招生对象
1.托班
面向社会招收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2.小班
面向社会招收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3.中、大班
第一批仅招收枞阳镇范围内被取缔的看护点(原小、中班)幼儿。
三所公办园的中、大班学位如有空余,第二批将面向社会补录: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中班幼儿;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大班幼儿。
额满为止。
四、报名条件
1.幼儿户口所在地为枞阳镇
2.在枞阳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
五、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幼儿户口所在地为枞阳镇的,提供幼儿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幼儿页复印件)
2.在枞阳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外市户口)/务工证明与租房合同(市内户口),幼儿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幼儿页复印件)
3.《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通知单》
4.《体检合格通知单》
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幼儿园留存。
六、招生程序
(一)托班、小班招生程序
1.报名登记,入园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6日-8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期间,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城关小学校园内善思楼一层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获得一个报名编号,并通过枞阳中心学校网站公布通过初审幼儿名单。
报名结束后,三所公办幼儿园小班登记人数若超过各园学位上限,将采取摇号的办法随机录取。
2.实施摇号录取
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
地点:城关小学善思楼一层多功能厅
为确保公平公正原则,届时将邀请县教体局领导、县公证处、幼儿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确认拟录取幼儿名单。
摇号结束后,通过“枞阳中心学校”网站公示录取的幼儿名单,供幼儿家长查询摇号结果,并在城关小学门口张贴公告。
3.启动调剂程序
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
地点:城关小学善思楼一层多功能厅
摇号后未能录取的幼儿,在家长自愿前提下,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就读,同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自愿接受调剂的幼儿,将由枞阳中心学校通过租赁方式,提供正规运营车辆免费接送幼儿上下学。具体乘车地点根据实际安排,后期另行通知。
(二)中、大班招生程序
1.报名登记
时间:2023年8月6日-8月7日
枞阳镇范围内被取缔的看护点原小、中班幼儿,由各看护点负责人统一组织填报《城区公办幼儿园中、大班报名信息登记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信息的幼儿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园入学资格。
报名结束后,三所公办幼儿园中、大班登记人数若超过各园学位上限,将采取摇号的办法随机录取。
2.实施摇号录取
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
地点:城关小学善思楼一层多功能厅
为确保公平公正原则,届时将邀请县教体局领导、县公证处、幼儿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确认拟录取幼儿名单。
摇号结束后,通过“枞阳中心学校”网站公示录取的幼儿名单,供幼儿家长查询摇号结果,并在城关小学门口张贴公告。
3.启动调剂程序
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
地点:城关小学善思楼一层多功能厅
摇号后未能录取的幼儿,在家长自愿前提下,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就读,同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自愿接受调剂的幼儿,将由枞阳中心学校通过租赁方式,提供正规运营车辆免费接送幼儿上下学。具体乘车地点根据实际安排,后期另行通知。
4.面向社会补录
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城关小学善思楼一层
报名登记、摇号录取、调剂程序结束以后,若公办幼儿园中、大班学位尚有空余,将面向社会补录有意向就读的幼儿。具体将提前发布《补录通告》,额满为止。
七、相关要求
1.一名幼儿只能报名一所公办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幼儿园重复报名。
2.公办幼儿园中大班招生过程中,各看护点必须尽到告知义务,通知本看护点原就读的所有幼儿家长,自主选择相应的公办园就读。如家长因不知情原因导致错过登记时间影响入学的,由原看护点负责人承担责任。
枞阳中心学校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举报电话: 18055609876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2023年7 月 20日